中新網6月18日電 審計署今日在其官方網站公布了99個利用國外貸援款項目2010年度財務收支及項目執行情況的審計結果。審計結果指出,部分項目執行中還存在違反法規及貸援款協定或內部控制不完善等問題。其中,挪用、滯留項目資金,涉及6個項目,金額共計2.37億元。
據介紹,此次審計的99個利用國外貸援款項目涉及農業、能源、交通、教育、衛生、城市建設等領域,計劃投資總額4246.2億元(折合人民幣,下同),其中利用外資345.03億元;截至2010年底,累計完成投資2598.88億元,其中利用外資202.45億元。按資金來源性質劃分,20個為貸款項目,79個為贈款或援助項目。按貸援款機構劃分,世界銀行項目有46個、亞洲開發銀行項目有9個、聯合國開發計劃署項目有41個、英國國際發展部項目有3個。
這項審計是依照中國國家審計準則和國際審計準則組織實施的,分別向國外貸援款機構出具了99份審計報告。其中,無保留意見的有79份;保留意見的有19份,保留事項主要是財務報告中有關支出分類不準確;拒絕表示意見的1份,主要原因是該項目實施機構只提供了部分原始單據,審計無法獲得充分的審計證據。
從審計情況看,99個項目總體執行情況較好,進展比較順利。項目相關主管部門較好地履行管理職責,有效開展工作指導和監督,積極推動項目實施和預期目標實現。大部分項目單位能夠執行國家財經法規和貸援款協定,建立健全了內部控制制度,財務管理和外資利用水平逐步提高。
審計發現,部分項目執行中還存在違反法規及貸援款協定或內部控制不完善等問題。一是挪用、滯留項目資金,涉及6個項目,金額共計2.37億元。二是工程建設與管理不到位,主要是未按規定進行招投標、違規轉分包、未按設計內容施工、監理不到位、超概算和資產閑置等,涉及18個項目,金額共計6.5億元。三是財務管理不規范,主要是會計核算不規范,提前支付合同款,經費支出超標準、未及時清理資產和往來款項等,涉及20個項目,金額共計11.8億元。四是貸援款機構財務報表披露項目支出分類不準確,涉及19個項目,金額共計0.22億元。此外,還有5個項目實施進展滯后。
審計結果稱,對上述問題,有關部門和相關項目單位高度重視,積極采取措施進行整改,建立和完善各項內部控制制度。對違規挪用項目資金和財務管理不規范的問題,已收回違規挪用的資金,并調整會計賬目;對工程建設與管理等不到位的問題,組織認真進行招投標法律法規學習教育,糾正違規轉分包行為,加強了對施工和監理等單位的監督,切實規范了建設審批和竣工驗收手續,盤活了閑置資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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